我們黨在社會主義改造過程中,也存在一些缺點和偏差。其中除了過分強調建立單一的社會主義經濟,對公有制佔絕對優勢下多種經濟形式長期並存的必要性認識不足外,還片面追求“一大二公”,在農業經營上片面強調集體出工、集體勞動,從而限制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,使農業勞動生產率低下。
鄧小平既充分肯定聯產承包責任制這一農村工作的創造,指明它適合於我國農業在一個相當長時期的生產力發展水平,同時他又清醒地認識到,作為一家一戶的經營方式最終會不適應農業現代化發展的要求。早在1980年他就指出:“我們總的方向是發展集體經濟。”“可以肯定,隻要生產發展了,農村的社會分工和商品經濟發展了,低水平的集體化就會發展到高水平的集體化,集體經濟不鞏固的也會鞏固起來,關鍵是發展生產力,要在這方面為集體化的進一步發展創造條件。”他具體提出要在提高機械化水平、提高管理水平、發展多種經營和增加集體收入在整個收入中的比重等方面,為將來的集體化創造條件。
1984年,鄧小平在談到農村問題時,重申1980年的談話精神,指出:“農村政策很見效,農村狀況確實很好。我們要繼續採取措施,使形勢更好。在農村,我們終歸還是要讓農民搞集體經濟。”從這裡可以看到,鄧小平對